近日,深圳市2018年最低工資標準公布,全日制就業勞動者最低工資標準為2200元/月;非全日制就業勞動者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為20.3元/小時,新標準8月1日起實施。
每月最低工資2200元
全日制就業勞動者最低工資標準:2200元/月;非全日制就業勞動者小時最低工資標準:20.3元/小時。其中,全日制就業勞動者最低工資標準增長3.3%,非全日制就業勞動者小時最低工資標準增長4.1%。
加班費最低計算技術提高
最低工資調整可以說是“牽一發而動全身”,隨著最低工資的提高,加班工資的最低計算基數、社保費的最低計算基數都提高了。
加班工資的計算基數不得低于深圳市最低工資標準,勞動者平時、休息日、法定節假日的加班工資,不得低于最低工資標準按照天數或者小時折算后的1.5倍、2倍、3倍。
社保繳費基數提高
在社保繳費方面,養老保險、生育保險、工傷保險繳費基數最低為深圳市最低月工資標準,此次調整后,每月養老保險、生育保險、工傷保險繳費基數不得低于2200元;失業保險繳費基數為深圳市最低月工資標準,此次調整后,每月失業保險繳費基數為2200元。同時與最低工資標準相關的社保待遇償付基數也要提高。
深圳市2008年以來多次調高最低工資標準
長期以來,深圳市著重保護勞動所得、增加低收入者收入,積極推進發展成果共享,切實保障和改善民生,實現經濟社會充分平衡發展。據悉,2008年以來,深圳市已經多次調高最低工資標準,從2008年1000元/月,到2013年1600元/月、2014年1808元/月、2015年2030元/月、2017年2130元/月,再到2018年2200元/月。
特點
推動實現“兩個同步”和居民收入翻番的目標
適度調整提高最低工資標準,有利于勞動者、特別是低收入人群的收入增長與經濟增長相匹配、與勞動生產率提高相匹配,推動實現到2020年居民收入和勞動報酬比2010年翻一番的目標;
繼續堅持穩妥審慎的原則,減輕企業成本負擔
在經濟新常態背景下,一部分企業面臨生產經營壓力,采取穩妥審慎的方式,最大限度地兼顧企業承受能力、考慮減輕企業負擔;
優化人力資源配置,著力吸引保留勞動力資源,更好地滿足深圳市經濟發展需要。
最低工資標準調整關系到企業薪資調整,促使企業優化人力資源配置和管理,同時有利于提高城市薪酬競爭力,吸引更多勞動者來深就業,為經濟發展提供人力資源保障;
促進產業轉型升級和經濟結構調整。
調整最低工資標準有助于促進企業提升技術創新能力和核心競爭力,推動深圳質量建設,加快經濟發展方式轉變、產業轉型升級和經濟結構調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