如果您的深圳公司不要了,一定要走正常流程注銷,很多人可能認為公司不注銷也沒什么,反正我深圳公司業務沒有往來了,賬戶也沒錢了,工商部門拿自己也沒辦法。其實不然,現在國家對不注銷不報稅的深圳公司早就有規定的處罰,但很多外行人都不了解,下面深圳登尼特為大家做簡單說明。
并不是所有深圳公司注冊下來都能順利運營,有些深圳公司會因為各種因素影響而運營不起來。根據《公司法司法解釋二》第二十條規定:“公司解散應當在依法清算完畢后,申請辦理注銷登記。公司未經清算即辦理注銷登記,導致公司無法進行清算,債權人主張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、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東,以及公司的實際控制人對公司債務承擔清償責任的,人民法院應依法予以支持。”
由此可見,公司不清算,不注銷,股東是要對公司的債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的。
如今的公司法律法規,一方面鼓勵創業(設立公司門檻低),另一方面增加退出公司經營的限制(對誠信經營的要求提高)。
深圳公司注冊好以后,不報稅、不注銷主要會產生以下信用污點:
一、經濟處罰
深圳公司成立后無正當理由超過六個月還沒營業的,或者營業后自行停業六個月以上的,將由公司登記機關吊銷營業執照。對于不依法正常注銷的,第三年不年檢會被視為自動吊銷。
二、公司黑名單:
沒有在規定的時間內注銷的深圳公司將被工商部門拉進黑名單,今后此公司要是再去工商、稅務辦理任何事務都會很麻煩。
三、法人黑名單:
1、被吊銷深圳公司法定代表人、股東會被工商局列入黑名單,在3年內無法使用自己的名義再注冊公司,如果情節嚴重也將無法擔任股東。稅務則永 久被列入監控黑名單,如再注冊公司,將被稅務機關追溯補稅罰款。
2、個人信用不良記錄將被保持七年;
3、個人征信納入黑名單,納入黑名單以后,個人征信產生不良記錄,對貸款和信用卡等理財業務產生較大負面影響;
4、不能辦移民;
5、個人社會保險受影響,個人征信與社會保險掛鉤,如被列入黑名單,個人養老金將無法領取;
6、稅務局實行罰款累積制度,稅務部門罰款一般與違規時間掛鉤,違規時間越長,罰款數量越大,公司每年會被稅務局罰款2000到10000元人民幣,如果長時間忽視將產生大量罰款;
7、國際外匯結算受限,情節較嚴重的,出入境檢查時將對個人簽證通關造成影響,部分人員將被限制出境;
8、限制高消費,搭不了飛機和高鐵;
9、長期不申報稅收,稅務局會上門檢查,發票會被鎖機;
10、工商信用網會進入經營異常名錄,所有對外申辦業務遭到限制,如:銀行開戶、進駐商城等。
以上就是對深圳公司不注銷后果的介紹,為避免給公司帶來不必要的麻煩,各法人應依據相關規定嚴格執行,不可懈怠,相信所有理性的公司領導人都會去辦理注銷手續的,如您對深圳公司注銷流程還不是很清楚,可以咨詢工商部門或隨時來電聯系我司為您解答。